2024年02月07日 09:41
来源:食品抽检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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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“米袋子”——大米、小麦粉;
2.“菜篮子”——葱、番茄、姜、豇豆、马铃薯、蒜薹、韭菜;
3.“果盘子”——草莓、橙、梨、苹果、柑、橘;
4.“油瓶子”——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花生油;
5.“肉碟子”——猪肉、牛肉、羊肉、鸡肉、酱卤肉、火腿肠、鸡蛋;
6.“酒杯子”——白酒;
7.“茶罐子”——茶叶。
本次抽检396批次样品,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,主要问题是重金属、农药残留超标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绵阳市、雅安市、眉山市、资阳市、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督促食品销售单位采取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;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。
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。
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,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附件1-本次检验项目
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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